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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“节”纪语|2026年中秋、国庆节前廉洁提醒

发布者:blfz2 [发表时间]:2026年09月24日 19:27 [来源]:珠宝旅游学院 [浏览次数]:

 2026年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将至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续深化纠治“四风”,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,坚决防止“节日腐败”,经学院党委审定、纪检委员复核,特此提醒全体教职工:时刻绷紧纪律之弦,自觉规范言行举止,加强“八小时之外”的自我管理,共同营造文明节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提醒如下,请严格执行“八个严禁”:

1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。不得收受学生、家长、合作企业、服务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、有价证券、土特产等;不得通过快递、网购、电子支付等方式“隔空”收送;不得以讲课费、课题费、咨询费、评审费等名义变相收送;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、家长推销商品和服务,或收受教辅资料、考证培训、实习就业推荐等环节的回扣。

2.严禁违规吃喝和接受宴请。不得用公款组织宴请、聚餐;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、合作企业、学生及家长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不得在“一桌餐”、农家乐、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;不得借节日之机组织或参与“小圈子”聚餐。

3.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。不得以节日慰问、体恤教职工等名义自定标准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不得以虚列采购、虚增工作量等方式套取科研、实训、工会等经费变相发放福利。

4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。节日期间,除值班、应急等必要公务用车外,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放、定点存放;不得借用、占用合作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探亲、旅游、办私事;不得转嫁加油、维修、过路等费用。

5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。不得大操大办、分批操办、化整为零借机敛财;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、合作单位人员参加并收受其礼品礼金。

6.严禁酒后驾车和参与违纪违法活动。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,不得以任何理由酒后驾驶机动车;不得组织、参与涉黄涉赌涉毒、封建迷信及其他低俗娱乐活动,不得出入带有违法性质的高消费娱乐场所。

7.严禁违反值班和安全纪律。值班、带班人员不得脱岗、漏岗、擅离职守;实训室、库房、实习基地等按学院要求开展巡查;个人外出按制度报告去向,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请示报告。

8.严禁其他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。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不得借考察、培训、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;不得违规报销个人费用。

另需强调,全体教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得在课堂、讲座和微信、微博等网络平台发表、转发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。

廉洁自律不松懈,监督检查不止步。请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自觉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清白执教、安全文明过节。

值此中秋、国庆双节来临之际,学院党委谨向全体教职工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祝福,愿大家与家人共赏明月、同享团圆,平安顺遂、阖家幸福!